🎭🎭🎭重要公告~~作息表
發佈者 :
林老師
111學年度臺中市立四張犁國民中學學生作息時間表
起 迄 | 時 間 | 備 註 |
---|---|---|
※ |
06:50 |
開各樓層鐵門 (警衛) |
上 學 |
07:10—07:30 |
交通指揮、整潔維護 |
早自習 |
07:30—08:10 |
(星期一、四 07:30晨讀時間) |
第一節 |
08:20—09:05 |
|
第二節 |
09:15—10:00 |
|
第三節 |
10:10—10:55 |
|
第四節 |
11:05—11:50 |
|
午 餐 |
11:50—12:30 |
午餐、潔牙、午間整潔維護 |
午 休 |
12:30—13:00 |
教室點名 |
第五節 |
13:10—13:55 |
|
第六節 |
14:05—14:50 |
(星期三:班會或週會) |
整潔活動 |
14:50—15:05 |
整潔活動 |
預備鐘聲 |
15:05—15:10 |
抄聯絡簿時間 |
第七節 |
15:10—15:55 |
星期一:一二年級社團活動 |
第八節 |
16:05—16:50 |
課後照護(星期一:一二年級社團活動) |
注意事項:
- 星期一社團活動時間如下: 一二年級社團時間15:10-16:50。
- 每節上課遲到未進教室五分鐘以上者,請副班長立即通知導師,並通報學務處。
- 在校期間,若有同學違反校規或發生事故傷害事件,班長立即報告導師,並到學務處報備。
- 午餐午休及整潔活動秩序之維持,由各班幹部負責,並請導師負責督導。
- 朝會、週會、室外課等需全班同學離開班級教室之時間,由負責幹部協同值日生將教室門窗、水源、電源關妥後,始可離開教室。每天放學時亦同。
- 班上公物(課桌椅、門窗、日光燈…等)遭受破壞,請公物保管股長立即向導師報告,並至總務處登記申請修繕或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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